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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当局修法落实“台日”渔业协议

2013-04-27 14:03 来源:中国新闻网 字号:     转发 打印

  中新网4月25日电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为落实“台日”渔业协议,台湾“行政院”会议通过“渔业法”修正草案,规定台湾与邻近国家或地区,就“重迭专属经济海域”签订渔业协议,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渔船及渔民,在协议海域内作业,依协议规定办理。

  “行政院长”江宜桦表示,渔业协议是重大突破,依协议规定,签署后三天内须完成相关法律措施,请“农委会”积极沟通,早日完成修法程序。

[责任编辑:孟雅诗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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