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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两岸关系大事记

2005-12-08 09:29:00
来源:中国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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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月

  1日,陈水扁在过境美国纽约参加亲台侨社举办的宴会上,明确提出“制定台湾新宪法”的主张。

  7日,美国国务院官员称,美国给予陈水扁“过境”待遇都是依照惯例或国际礼仪,谈不上所谓台美关系有所突破。

  11日,陈水扁声称要以“公投”决定“台湾新宪法”的版本及内容,是“制宪”而非“修宪”。

  17日,国务院台办负责人就陈水扁当局通过“公投立法”进行“台独”分裂活动发表谈话,指出陈水扁当局假借民意推动“公投立法”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分裂行径,正告陈水扁当局立即停止利用“公投立法”进行分裂国家的罪恶活动。

[责任编辑:齐晓靖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