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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

2010-08-05 16:25 来源:国台办网站 字号:     转发 打印

  一、名称 

  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

  二、主要职责 

 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福建省对台工作部署;处理落实台胞、台属政策的遗留问题;指导、协调、管理全市各部门的对台、对金双向交流工作;负责审批在我市举办的各项涉台交流活动;负责审核我市赴台交流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;协调、指导、具体实施厦台、厦金通邮、通航、通商事务;管理台湾记者采访及新闻交流事项,负责审核我市新闻单位赴台交流项目的立项和报批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厦台经贸合作与交流,参与地方性涉台经济政策、法规的制订,负责台商多次往返证件的审核;指导管理台资企业协会等方面工作。

  三、内设机构 

  秘书处、宣传处、联络处、经济处

  四、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 

  地址:厦门市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楼5-6层

  邮编:361004 

  邮箱地址:tbgy@xmtaiban.sina.net   

  电话:0592-5057662

  传真:0592-5076581

  五、办领导及联系电话

  吴明哲 市台办主任 办公电话:0592-2388366

  王明水 市台办副主任 办公电话:0592-5083620

  吴顺彬 市台办副主任 办公电话:0592-5151729

[责任编辑:杨笑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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