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8-05 17:06
来源:中国台湾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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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成员:
主 任:张雪燕
副主任:张志强、张桂芝
副巡视员:曹晓武 庄卫平
内设机构:
根据工作职责,山东省台办设人事秘书处、新闻处、经济处、交往交流处、联络处、调研处、台商投诉协调处7个职能处和机关党委。
人事秘书处
负责协调台办机关的日常工作;承办文电、文印、会务、机要通讯工作;负责文书、档案、信息、保密、督办及后勤管理等工作。负责台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;组织、指导台办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。(办公室电话:0531-86904080)
新闻处
负责对台新闻宣传工作;指导、协调新闻宣传机构的对台宣传;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干部、群众进行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;负责管理鲁台新闻交流工作。(办公室电话:0531-86904089)
经济处
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,负责协调管理鲁台间的通邮、通航、通商事务;协调、指导各市地、省直各有关部门(单位)对台资企业的管理、服务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沿海台湾渔船停泊点开展工作;归口管理台胞捐赠事项。(0531-86904088)
交往交流处
负责组织、指导台胞来鲁的接待、管理工作;协调处理鲁台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问题。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鲁台间的科技、文化、学术、教育、体育、卫生、民族、宗教、出版等领域的交流事宜;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赴台交流、参加国际活动中的涉台事务;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交办的事项。(办公室电话:0531-86904090)
联络处
负责对台联络工作和台属工作。(办公室电话:0531-86904081)
调研处
负责开展工作调研和台情调研;编辑《海峡时空》刊物。(办公室电话:0531-82034079)
台商投诉协调处
负责指导检查全省台商投诉案件和涉台突发事件处理工作;协调处理重大的台商投诉案件和台胞来信来访工作。(办公室电话:0531-82050565)
机关党委
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,以及工、青、妇等工作。(办公室电话:0531—86904910)
[责任编辑:杨笑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