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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

2010-08-04 16:52 来源:国台办网站 字号:     转发 打印

  一、名称

 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

  二、主要职责

 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省委、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;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对台工作计划、规划;组织、指导、管理、协调省委、省政府各部门的对台工作;协调处理我省涉台重大事件;会同有关部门统筹、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;负责我省对台宣传和有关重大涉台事件的新闻发布;会同有关部门统筹、协调和指导我省与台湾交流与合作;指导、协调在我省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;管理、指导省内台资企业协会等有关涉台社团的工作。

  三、内设机构

  秘书处、机关党委(人事处)、调研处、宣传处、经济处、交流处、联络处、台商服务处

  四、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

  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95号江苏议事园大厦26楼   

  邮政编码:210016  

  电话:025-3306251  

  传真:025-3303194

[责任编辑:杨笑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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