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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应电子化公路监理系统 台行车未带驾照将免罚

2013-01-04 13:44 来源:中新网 字号:     转发 打印

  台湾“立法院”昨日初审通过,删除过去未带行车执照、驾照须开罚300至600的规定。图为警方取缔摩托车违规。图片来源:台湾《中国时报》

  中新网1月4日电 据台湾《中国时报》报道,为因应台湾电子化公路监理系统即将上路,台湾“立法院”交通委员会昨日(3日)初审通过“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”部分条文修正草案,删除过去未带行车执照、驾照须开罚300百至600百元(新台币,下同)的规定。由于从今年起,台湾一般车辆定期换发行、驾照的制度也将陆续喊停,因此,一旦修法通过,昔日的“行车双证件”将形同走入历史。 

  随着数码时代来临,交通执法单位只要透过随身计算机,即可快速查验车籍、驾驶资料,让驾驶人随身携带行、驾照,几乎仅剩下“没带要被开罚单”的负面功能。

  对此,提案修法的民进党“立委”魏明谷表示,过去的执法人员确实需要透过双证件才能查验驾驶及车辆资料,但随着第三代公路监理系统即将启用, 这两张证件改为电子化;台湾“公路总局”为顺应潮流,已从今年元旦起取消一般自用汽、机车定期换发行照的规定;驾照部分则可望于7月1日后不用再换发。

  魏明谷强调,既然行、驾照已无须换发,且“警政署”统计发现,未带证件和发生交通事故并无直接关联,因此,确实有必要删除“没带罚钱”的规定,甚至可朝“作废”的方向思考。

  但备询的台湾“交通部长”毛治国,及“路政司司长”陈彦伯均认为,部分偏远乡镇的警察并未随身配置计算机,如果“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”未明文要求驾驶必须随身携带行、驾照,未来恐怕会造成查验上的困难;况且,海外的惯例虽然不会对未带证件开罚,但法律上仍是要求民众随身携带。经协商后,由于“朝野”对于删除罚锾均有共识,加上“交通部”也乐观其成,让修正草案顺利通过初审。换言之,未来若修法通过,即便驾驶依法须携带双证件,但“没带也没关系”。

  须注意的是,考量营业及特种车,如游览车、救护车、幼童车等,因管理查核需要,未来仍将维持现行罚锾规定。

  台当局“行政院长”陈冲昨主持2013年第一次“行政院会”时,特别举停止换发汽机车行照、扣缴凭单无纸化为例,强调“对的政策,在对的时机、用对的方法去作、用对的态度去沟通与说明”,就能获得民众信任并得到民众支持,这也就是一项有感政策。

[责任编辑:孟雅诗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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